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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逸夫小学义务巡逻队管理制度
时间:2010-05-20 15:42:00 来源:本站原创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文明建设,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和外来可疑人员对师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加强校园巡查,对校园内外实施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成立学校保卫科和义务巡逻队,并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 1、保卫科科长兼义务巡逻队队长:李平 2、义务巡逻队副队长:当天行政值日教师 3、义务巡逻队队员及时间安排: 星期一:崔 艳 黄 静 黄 阶 江 伟 余兰玲 星期二:曾香平 陈齐英 杨忠敏 梁玉梅 谢本森 星期三:李 平 唐雪梅 胡国秀 侯祚春 李维军 星期四:张秀云 陈晓玲 袁 青 朱宗略 李 斌 星期五:张秉旺 戚华忠 韩勇文 沈恩兰 田 艳 4、保安及门卫:涂开忠 周祥轩 二、工作纪律 1、巡逻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坚持上班时间的巡逻护校,重点时间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确保校园安全。 2、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岗位,每日早上、中午、下午到校门内外值勤,其它时段负责各年级区域值勤,值班时间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一呼即到,不拖拉,不推诿。 3、值班领导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当天安全巡逻情况记录,以明确各自的责任。 4、值班人员禁止酗酒后上岗或在工作中酗酒,值班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便迅速准确地处理突发事件。 5、值勤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配备规定的安保器材,注意保管、不随意使用,交班时搞好交接。 6、值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做到遵纪守法,文明执勤,对校园重点场所勤巡勤查。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治安巡逻、盘查外来闲杂人员,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努力预防和减少发案因素。保障校园治安良好。 (2)、检查教学楼、综合楼,重点要害部位的值班情况和防火、防盗、防触电、防危险游戏活动、防打架斗殴工作,防事故的安全防范情况,发现隐患、漏洞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及时处理,努力减少可能的伤亡和损失,同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不能处理的要报告,接受工作指示。 (3)、根据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执行守候任务,抓获和打击现行犯罪分子,制止校园内的其它违犯校规校纪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严格控制,及时报告,依法处理。 (4)、对发生的拿摸盗窃、寻畔滋事、打架斗殴以及损坏校园设施,违反校园治安秩序管理的事件和人员,做到发现得早,制止得住,处理得当。协助处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按照学校的布置做好校内大型集会、文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6)、熟悉校内主要部位的分布情况,按规定巡逻路线、时间巡逻,巡逻时要严于职守、照章办事,不准擅离巡逻路线。 (7)、巡逻人员应认真填写巡逻记录,交班时对未处理或进行完的事交代清楚;要熟记各类报警电话号码,一旦发生情况及时报警。 (8)、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并及时报告。 (9)、全队人员要加强团结,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岗;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纠正违章,不得刁难;树立服务形象,为优化育人环境,保障校园安全做出成绩。 (10)、保安及门卫必须按有关制度落实巡逻及其它规定的任务。 四、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1、在值勤时间,凡晚到5分钟者视为迟到,提前5分钟离开者视为早退,晚到20分钟或提前20分钟离开、值班过程中擅自脱离岗位20分钟者视为旷工。 2、校值日领导负责检查值班人员工作纪律和工作完成情况,发现未遵守工作纪律和未认真完成工作的情况,将作登记,作为奖惩的依据,也作为本年度评优表模的参考因素。 3、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未发生治安事故,视校情发放一定的奖励津贴。 4、凡违反规定和违反其他工作纪律,按相关规定扣除一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5、凡因旷工、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治安责任事故,将承担事故调查处理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承担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恩施市逸夫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