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夫小学2015年秋新生招录类别及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时间:2015-08-24 11:12:15 来源:
逸夫小学2015年秋新生招录类别及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招录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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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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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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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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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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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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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内居住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见义勇为个人子女或其本人、孤儿院的、孤儿、残疾儿童。
片区内居住的有以下情形的特困户儿童:父母有一人为残疾人的、父母均享受低保、父母均为下岗职工的、因灾因病因伤贫困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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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片区内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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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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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应情况证明,如烈士证明、军官证、下岗证、民政局孤儿证明、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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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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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户籍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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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有片区内户籍,法定监护人有片区内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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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片区内户口本原件及复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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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片区内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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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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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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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有片区内户籍(含正式收养的)。挂靠户籍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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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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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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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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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区内:取得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并实际居住的;获得经适房或政府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并实际居住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有房产并与其同住的;移民后在片区内居住,有政府批文的(抢建房、违法建筑、仅有用地许可的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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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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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材料之一:片区内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片区内住房保障办文件证明、移民局文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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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有房产并与其同住的如户口未在一起要出示相应派出所关系证明并属证明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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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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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拆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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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迁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凭正式拆迁证明(违建拆除的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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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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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拆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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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片区内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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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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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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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城区三办以外户口),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一年以上,在城区相应片区有长期固定住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定监护人同住的不在此列)。在片区内投资、经商办企业的人员的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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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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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片区内租房合同、出租人身份证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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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或者务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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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必要可选证明材料:社保证、纳税证明、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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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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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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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及外国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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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审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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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说明:
儿童监护人须按所属类别提前好准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登记,但不得同时到多校登记。所提供证明材料须是2014年8月31日前获得。提供虚假材料或同时到多校登记的,将撤消登记信息,由户籍所在地服务学校招录。以上材料原件由学校现场初审,复印件留存学校复审备查,不予退还,请做好各种证件预留。
户口复印件要求把户口首页、全户总表和孩子的分表复印到A4纸的一面上,如学生和法定监护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则需补充结婚证、出生证等证明。